目前你所在位置: |
|
国籍公证
1业务简介此项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您的申请,对您具有或不具有中国国籍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公证证明的活动。 2所需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国外申请人的,需要提供国外护照及公证处要求的其他材料。 3其他提醒证明不具有中国国籍时,公证处可能会要求您提供其他辅助证明材料,以排除同时具有中国国籍的情形(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我国不承认中国国民拥有双重国籍或多重国籍,加入其他国家国籍的公民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比如:外国人居留证等。 4可受理的公证处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证书出具单位所在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