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你所在位置: |
|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
1业务简介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即将登记为夫妻的男女双方之间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以及相关财产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2所需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婚前财产协议文本; 3、双方的未婚证明; 4、协议所涉及的财产权属证明; 5、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 3其他提醒 此类协议一般以结婚登记为生效条件,当双方签订协议后,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协议未能生效。 4可受理的公证处任一方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签约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