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你所在位置: |
|
接受遗赠公证
1业务简介 接受遗赠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当事人接受遗赠这一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所需材料1、遗嘱公证书原件; 2、受遗赠人身份证件; 3、遗嘱中涉及的财产的权属证明; 4、遗嘱人死亡证明材料; 5、公证员要求的其他材料(尤其是遗赠文书核实的材料)。 3其他提醒公证处在受理后,可能有一个遗嘱核查的过程,需您或遗嘱人的继承人配合。具体情况,请与公证处联系咨询。 4可受理的公证处行为地;涉及不动产的,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