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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公证
1业务简介 赠与公证系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即赠与人的单方申请,依法证明申请人将本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当您需要将您的财产(例如房产)无偿赠与给他人时,有关单位(例如国土与资源管理局)可能会要求您办理该公证。例如:房产赠与公证、车辆赠与公证等。 此项业务一般为自然人申请。 2所需材料1、赠与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赠与人的婚姻状况证明(赠与人系夫妻则提供结婚证,赠与人系单身则提供未婚证明或离婚证、离婚协议); 3、赠与的财产权属证明(产权证等); 4、赠与人与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5、申请人为法人的,需要提供公司章程原件,及公司力利机构通过赠与行为的决定;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其他提醒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可能会影响到税收的减免或计算,请提前与税务部门联系。 4可受理的公证处行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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